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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总督府

【日期:2008-04-30】 【阅读: 次】 打印文章 【字体:
 

台湾总督府

台湾总督府
日本在臺殖民统治的最高行政机关。1895年首任总督樺山资纪进入臺北城之后,将总督府设於旧布政使衙门,并在6月17日举行所谓「始政」典礼。

日治初期总督由武官出任,拥有军事指挥权,并集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权於一身,被称為「土皇帝」。1919年起,首任文官总督诞生,直到1936年以后才又恢復武官总督统治,民政方面辅佐武官总督之职為民政局长、民政长官(1898年6月20日由局长改為长官),1919年后改称总务长官,50年间共计19任总督。

总督府官制歷经变革,依照1945年之规定,总督受内务大臣监督,另有评议会之諮询机关,府内设置总督官房外,共有五局二部,其直属机构有法院与交通、公卖等局,以及医疗机构、试验机构与专门学校以上之教育机构等,其下还管辖州厅市街庄等地方行政机构。

此外,臺湾总督府之厅舍是1912年动工兴建,在1919年落成,建筑设计经由公开徵选。第二次世界大战曾遭轰炸,部分厅舍毁损,修復后成為使用至今之总统府。

自1895年4月17日清廷割让臺湾给日本,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宣布无条件投降為止,歷时约50年5个月期间,臺湾总督府是日本统治臺湾的最高机构。

日军进入臺北城后,臺湾总督府设於旧布政使衙门(今中山堂)。 1912年兴工,1919年新总督府办公大厦落成(今总统府),工程费计280万日圆。
二次大战时遭美军轰炸,修建后部分样貌略变。设计过程颇為曲折,明治39年(1906)与明治40年先后举行两次竞图,因首奖被认為与当时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太过相像,所以建筑设计採竞图第二名长野宇平治之作品,再经森山松之助修改而成。

风格属后期文艺復兴式,深受英国Norman Shaw影响,它的柱头為简洁的多立克柱式,但柱身及墙身多饰横带,外观非常华丽。大厅内部则用复合式柱头,平面為日字形,四周為办公室,中央為大厅与礼堂。中央塔高达60公尺,為当时全台最高之建筑,此建筑代表行政枢纽,為台湾近代史之化身。

两大系统:台湾的近代建筑,可以区分為两大系统,一是由西方人直接主导的,如领事馆、洋行及教会建筑;另一则是藉由日人间接移植的欧风建筑。前者数量较少,风格较具一致性;后者在日人五十年的统治下,随著世界流风成為台湾近代建筑的主流,不过日人对台湾的殖民心态,使得这些建筑比日本本国内同时期的作品,更多了几分帝国主义的气焰。

设计与营造分家:台湾传统建筑设计与营造常是不分家的,近代建筑则是由专业训练培养出来的技师负责设计,另由营造单位负责施工。

日治时期大型的公共建筑,多為公家营缮单位的技师负责设计,所以建筑的本土性薄弱;而民间建筑则常由台湾本地人才参与,施工也多是当地工匠,故较常出现融合本土风格的趣味。

新的式样与材料:近代化使得不同功能的建筑种类增多,而外来文化的进入,也使建筑的式样更加丰富。

此外,近代建筑大量使用新式的材料,如人造石、水泥、钢铁、面砖、洗石子等,初时这些材料多由外地运来,慢慢的亦於台湾设厂製造。

都市计划与建筑法规:近代建筑虽不受传统建筑规制的影响,但因应整体都市计划观念的產生,必须遵守相关的建筑法规,如建筑的高度、宽度与街道的关係等。

日治时期官方建筑的孕生地

日本殖民政府治台的第二年,总督府即设立临时土木部,掌理台湾的建筑事务;至1901年扩编為民政部土木局营缮课;到1915年又提高层级,扩大為总督府官房营缮课,并任用许多毕业於东京帝大、受完整西洋建筑教育的人才,如野村一郎(设计国立台湾博物馆)、近藤十郎(设计台大医院旧馆)、森山松之助及井手薰(设计中山堂)等,他们都是歷任营缮课中的要角,因殖民地的建设殷切,而在台湾得到一展宏图的机会。


臺湾歷任总督共计19人。第一至第七任(1895~1919)為武官总督;樺山资纪、桂太郎、乃木希典、儿玉源太郎、佐久间左马太、安东贞美、明石元二郎。第八至第十六任(1919~1936)為文官总督︰田健治郎、内田嘉吉、伊泽多喜男、上山满之进、川村竹治、石塚英藏、太田政弘、南弘、中川健藏。第十七至第十九任(1936~1945)為武官总督︰小林躋造、长谷川清、安藤利吉。

总督之下有民政长官,后改為总务长官,辅佐总督,下辖总督官房、文教局、财务局、矿工局、农务局、警务局、交通局、法院、专卖局、港务局、臺北帝国大学、农业试验所、林业试验所、糖业试验所、水產试验所等机构。

日本领臺初期,臺湾总督府多沿袭清制,採取县厅制、厅制。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,画分為五州三厅︰臺北州、新竹州、臺中州、臺南州、高雄州、臺东厅、花莲厅和澎湖厅,沿用至1945年日本战败為止。

臺湾是日本海外扩展的第一个殖民地。日本统治臺湾之初,採取镇压反抗军与安抚臺湾士绅的策略。又顾及臺湾民情与日本不同,1896年颁布第六三号法令,视臺湾為特殊地区,冻结日本大帝国宪法实施於臺湾。臺湾总督根据此法令,拥有颁布命令之权力。总督权力乃兼具行政、立法、司法或军事之权,形同臺湾的太上皇。1906年改為三一法,1921年制订法三号,延用至战败。法三号虽缩小总督制定律令的权限,但总督的紧急命令权仍维持不变。

第四任总督儿玉源太郎和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主政期间,调查臺湾汉人和原住民的语言、人口、风俗习惯,以及平原林野资源,统一度量衡、钱币、设立臺湾银行,建设铁路、公路,奠下日本统治的基础。

臺湾总督励行日本化教育,推行日语,教导日本歷史、地理、修身的课程,欲改变臺湾人成為日本人。1920年代,日本大正民主主义盛行时,臺湾首任文官总督田健治郎提出内地延长主义,加强臺湾的内地化。30年代,日本侵略中国,发动对美、东南亚的战争,臺湾总督推动工业化、皇民化和南进基地化的政策。臺湾人在皇国民精神运动下,被迫改姓名、参拜神社、学习日式生活方式;在大东亚战争的圣战下,参加志愿兵,或被调往前线作战。估计被徵调人数约207,183人,死亡人数约30,304人。

 
来源:台湾总督府 作者:台湾总督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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